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是保障实验结果准确的前提,水被视为用量最大的试剂,因此,实验室用水的选用和储存都需要规范化。分析实验室用水共分为三个级别:一级水、二级水和三级水,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用不同级别的水。市场上出售的作为饮用水的“纯净水”、“蒸馏水”能否作为化学试验分析用水?主要看其是否达到国家标准,达到了可以使用。
依据《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》(GB/T 6682-2008),我们将分析实验室用水的制备、储存及使用归纳如下表:
级别 | 制备与储存 | 使用 |
一级水 | 可用二级水经过石英设备蒸馏或离子交换混合床处理后,再经0.2μm微孔滤膜过滤制取 不可储存,使用前制备 | 有严格要求的分析实验,包括对颗粒有要求的试验,如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用水 |
二级水 | 可用多次蒸馏或离子交换等方法制取 可适量制备,储存于密闭的、专用聚乙烯容器中 | 无机痕量分析等试验,如原子吸收光谱分析用水 |
三级水 | 可用蒸馏或离子交换等方法制取 可适量制备,储存于密闭的、专用聚乙烯容器中,也可使用密闭的、专用玻璃容器储存 | 一般化学分析试验 |
下列是部分国家规范对水的要求:
《化学试剂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通则》(GB/T 9723-2007)规定:试验用水应符合GB/T 6682中二级水规格。
《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通则》(GB/T 15337-2008)规定:常量分析时,所用水应符合GB/T 6682中二级水规格,进行痕量分析时,所用水应符合GB/T 6682中一级水规格。
《化学试剂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通则(紫外和可见光部分)》(GB/T 9721-2006)规定:校正仪器时配置溶液的水应符合GB/T 6682中二级水规格,检验样品时所用的水根据产品的标准要求选用GB/T 6682中二级水或三级水。
《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(ISO法)》(GB/T 17671-2021)规定:验收试验或有争议时应使用符合GB/T 6682规定的三级水,其他试验可用饮用水。